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国际学院学生赴境外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际学院 发布时间:2018-05-31 点击数:269 字体:

国际学院各位同学:

我院将选拔13名免交对方学费的交换生于2018年秋赴德国巴登-符腾堡州双元制大学(4名)、德国英戈尔施塔特应用科技大学(5名)、加拿大卡比兰诺大学(2名)和法国雷恩第一大学(3名)进行交换学习一学期;以及10名可申请奖学金的交换生赴美国辛辛那提大学交换学习一学期。现就交换学生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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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条件

学校基本情况

注:

1)本项目经管类专业具体为国际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专业。

2)可申请的学生为在读二年级和三年级的本科学生,交换学习一学期。

3)http://financialaid.uc.edu/fees/costs16.html可在此查询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学费。

项目简介

从2011年起,我院每年选派学生赴境外大学交换学习,交换学生的国际旅费、生活费、膳宿费自理。所有交换生须缴纳暨南大学的学费。交换生在对方取得的课程学分由我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课程予以认可和转换。该项目的出国交换期为1学期,学生必须按期返校,继续学习。项目学生须向学院交纳保证金30,000元,待其返校并完成一学期学业后,可凭交款发票到财务处取回保证金。

学生留学期间的教育管理

1)学生要接受对方学校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对方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学,返校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3)学生因违纪经双方教育无效,返校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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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程序

为规范我院在校生出国(境)交换学生选拔工作,特制定以下选拔办法:

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指的 出国(境)交换学生是指基于院际合作协议,被选派到国(境)外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的学生。

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信息公开、流程规范、阳光操作。

参与选拔学生的基本条件

1)暨南大学国际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2)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3)语言水平达国(境)外高校要求;

4)本人自愿,并具有交换学习期间经济承受能力。

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分为报名、面试、录取三个环节。

(一)报名: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出国(境)交换项目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出国(境)交换学习申请表,交给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

(二)资格确认: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的综合分数排名情况,确定入围面试的学生名单。学生的综合分数由三项指标组成:指标一为学分绩点,指标二为综合测评分数,指标三为前两个学期英语考试平均分。每项考核指标所占的权重系数分别为50%,25%,25%,各项分数乘以权重系数再相加,即得出学生的综合分数。根据综合分数排名情况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学生名单。

(三)面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入围面试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察学生的语言能力、专业基础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每一专家独立打分后汇总算出的平均分即为学生的面试成绩。

(四)录取: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的最终综合分数确定录取名单,并报学院审核批准。最终综合分数由两项指标组成:指标一综合分数,指标二为面试成绩。每项考核指标所占的权重系数分别为70%和30%,两项分数乘以权重系数再相加,即得出学生的最终综合分数。交流项目出现未报满情况时,可接受未被录取的学生申请调剂,依最终综合分数择优录取并报备专业院系、校教务处和校国际交流合作处。

本办法由暨南大学国际学院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1年11月15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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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申请

请前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二文科楼322,电话:85228852 或 番禺校区学院楼2055,电话:37336662)填写附件三申请表格(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注:同学可以同时报名学校和学院的交换项目,但最终被学院交换生项目录取的同学将不再参加学校选拔录取,未被录取的同学可以继续参加学校选拔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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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截止时间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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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时间

2018年4月1日(暂定)

特此通知

国际学院

2018年3月23日

 

编辑/彭文超 徐秀敏

责任编辑/尹秋颖